根据《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<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<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>和<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黑财规〔2025〕14号)、《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〈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〉的通知》(教财函〔2019〕105号)的相关规定,按照大庆师范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要求,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拟推荐以下学生为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:
2022级生物技术二班 冯佳鑫
2023级生物科学二班 曹宏妍
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自9月16日至9月18日(3个工作日),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任何异议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。
联系人:
任国领 0459-5510228 13766776076
常 贺 0459-5510142 15145935076
苏斯朗杰 0459-5510142 13089056521
生物工程学院
2025年9月16日